发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思考
文/王建新
为扩大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模,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树立对外劳务合作品牌,笔者现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发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提出几点建议。
宏观方面
1.加强政府对外谈判力度
首先,政府要加强对外谈判,争取有更多的国家对我国开放劳务市场,已经向我国开放劳务市场的国家进—步扩大开放领域和劳务项目,避免歧视性的国际待遇。其次,政府要敦促有关国家规范其劳务市场竞争秩序,完善其立法和司法制度以及行业管理体制,以免市场秩序混乱给我国国际劳务合作企业造成风险。第三,加强对外谈判,争取对外劳务合作业务风险救济和纠纷处理取得国外政府机构的谅解和配合。
2.进一步完善国内行业管理体制和市场准入制度
对外劳务合作是一项涉及众多行业和政府部门的系统工程。要发展好此项事业,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理顺体制,协调管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必需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业务主管机构和部门之间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国际劳务合作业务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解决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行业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法监管。政府机关在严格执行我国现行对外劳务合作法规和政策的同时,要积极调查研究,根据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趋势、现实情况以及有关的国际经验和国际规则,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加快海外就业立法,确保国内有关法规与国际接轨。三是打击取缔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经营秩序。对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对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不规范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同样要给予严厉打击和制裁,净化竞争环境。
3.进一步完善劳务合作的国家服务支持体系
要借鉴外国经验,建立和完善国家服务支持体系,进一步协调金融、保险、外汇、税收等行业部门,为经营公司提供配套服务。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企业开拓国际劳务市场的支持力度,支持外派劳务培训基地的建设并形成专业化分工体系,建立官方研究机构或者信息中心,对国际服务贸易和劳务合作的发展态势、市场行情、政策趋向、行业管理、经营策略、风险评估等进行研究推广。
4.强化行业协会在维护竞争秩序和风险控制中的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信息和经验交流平台职能,建立协会网站、印刷内部刊物、组织研讨活动、提供咨询服务等。二是加强行业协会的协调和管理职能,加强行业内部自律,避免经营公司间恶性竞争。三是发挥行业协会与政府机构的集体谈判职能。针对行业管理的法律、政策、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政府部门提出改进建议,监督政府管理和服务质量,为会员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国内政策环境。四是逐步完善行业协会的内部运作机制,调动会员企业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政府无法发挥的民间组织职能。
5.充分发挥我驻外使领馆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
驻外使领馆作为政府的驻外机构本身就承担着加强政府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为本国公民和企业提供帮助的职责,使领馆工作人员长期在当地工作生活,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所以,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经营公司要加强与我驻当地使领馆的联系和沟通,这是构建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对于新开拓的境外劳务市场,这一工作尤其重要。
微观方面
1.准确把握企业的市场定位
准确把握企业市场定位就是要求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经营公司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公司业务进行准确定位,一方面可以减少同行间的相互竞争,形成互补关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集中力量,在自己的特色业务领域把业务做好、做细、做强,做出品牌,这是减少风险的基础工作。目前我们有些经营公司,一旦具有了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资格,不管哪个国家的业务都敢做,不管什么样的劳务合作业务都敢接,而实际上对有关国家和有关业务项目并不真正熟悉和了解,业务风险的产生也就不可避免。
2.做好业务前期准备工作
这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就是广泛搜集与业务有关的信息,评估业务运作的可行性和风险性。国外信息的收集包括:所在国的行业市场信息、所在国的行业政策法规以及用工单位及中介商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国内信息的收集包括:国内劳务供给来源和经济可行性、我国有关的政策法规以及我国同行业业务竞争的可能性和各个公司的优劣条件。只有在广泛收集、分析、评估信息的基础上,才可能对业务实施的可行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环节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把握,才能研究风险的可控度和防范措施,确定对外谈判的策略和技巧,把握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要点和具体内容。
3.加强业务谈判与合同管理
合同谈判和管理包括与雇主的业务谈判和合同签订、与外派人员的合同签订。与雇主谈判时,要明确外派人员境外工作条件、生活环境、福利待遇和工作时间等,同时要求雇主为外派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并要求雇主在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场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为降低汇率风险,合同谈判时,可以附加适当的货币保值条款。在雇主各方面条件都达到经营公司要求后,经营公司要与境外雇主签订《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外派劳务人员签订合同时,要根据经营公司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合同,实事求是向社会发布招募信息,为愿意到境外就业的人员如实介绍境外的生活条件和工资待遇。对于报名人员,要严格把关,与外派劳务人员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外派劳务人员出境后,经营公司要帮助外派劳务人员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强化内控制度和跟踪管理
要与境内外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不要与非法劳务中介组织发生合作关系。规范收费,统一签证。公开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社会舆论、劳务人员的监督核查。为降低费用,提高外派人员的签证率,经营公司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统一委托外事机构为劳务人员办理出国前的入境手续,选派出境的劳务对象必须持有真实的劳务证件,具备出入境劳务的资格,符合客户所需的各种条件,以免造成被动。
要加强对人员派出后的管理。经营公司在送外派人员出境时,经办人需赴机场或码头审核出境人员身份,目送出境。劳务人员出境后,对于外派规模比较大的,经营公司要派出专人负责管理,加强与外派人员及雇主的沟通,倾听外派人员和雇主的意见,及时掌握雇主经营情况和外派劳务人员的动态。对于境外发生的一些摩擦、纠纷或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境内,要加强与外派劳务人员家属的联系和沟通,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维系合作纽带,使外派人员在境外能够安心工作。
5.搞好人才培训
要加强外派人员出国前专业技能培训、身体素质培训、语言培训、当地风俗习惯培训等,要培养外派人员爱国主义思想,使他们走出国门后不仅仅挣钱,还要时刻维护祖国的荣誉和尊严。教育他们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详细给外派人员讲解境外有关权利和义务,指导外派人员在境外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确方式表达诉讼,解决利益争端。教育他们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增强维护自身安全意识,包括风险防范和反恐、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疾病预防等内容。
6.做好风险救济和善后处理
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风险救济及善后处理的主要渠道有以下三种。一是商业保险救济机制。运用商业保险,构建风险防范保障机制,二是对国内外责任人追索机制。外派人员出国前,要按照合同要求,在交足押金后,还要保证有两个以上经济实力强的人作担保,确保外派人员遵守合同。对于个别外派人员脱岗、跳槽、非法滞留等违约行为,首先做好家属及担保人的思想工作,让其规劝外派人员,如规劝不成,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追究其家属和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另外,对经营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要求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业务程序办理各种手续。对于违规操作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严重的要赔偿公司及外派人员的损失。三是国家赔偿机制。对于外派劳务人员在境外遇到的自然灾害,经营公司在境内外遇到的政治或政策等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经营公司及外派劳务人员自身都无法解决。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要建立赔偿机制,通过建立专项资金或采取特殊政策,降低经营公司及外派人员的损失。
(本文作者系中国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摘自《国际工程与劳务》2008第4期 |